建筑垃圾作为一种人们生活产生的废弃物,其不同之处在于:1、有可利用价值。建筑垃圾并不是指其没有利用价值,其中的废木材、废金属,乃至废弃混个凝土,都可经过人工分拣,实现物料的回收再利用;2、建筑垃圾总量大,分布分散。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进行,大批的基础建设得到的快速发展,使得就建筑物的拆破、改建、扩建,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而这些建筑物的分布分散,使得建筑垃圾分布不集中;3、成分复杂,杂物分离困难大;4、建筑垃圾处理设备落后、没有合适的建筑垃圾处理工艺等,使得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再生混凝土骨料利用率不高。
根据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把建筑垃圾经分拣、粉碎后,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废电线、废铁丝、废钢筋以及各种废钢等金属,经分拣、集中、回炉后可进行再利用;废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砖、石等废料经破碎后,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砖块、铺路砖等建材制品;尤其是废弃混凝土,经过相关的处理,可以生产出高品质再生骨料,取代砂石,重新应用到结构混凝土中。从而可以节约大量的砂石资源,避免在开采砂石过程中对环境的破坏。
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重点为再生混凝土骨料,它可以全部或部分取代混凝土中的天然骨料,生成再生骨料混凝土。再生骨料与天然骨料相比,主要差别为再生骨料的表面附有大量的废弃混凝土砂浆,增加了骨料的吸水率、表面粗糙度、降低粘结强度,降低了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