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学术界对建筑垃圾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建筑垃圾的再利用研究都已经臻于全面,相关部门已经认识到建筑垃圾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同时建筑垃圾中能够循环利用的材料很多,再利用可以促进我国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在此方面的科技创新也能够做到将建筑垃圾成功的再利用,并且经济上具有可行性,但为何在我国国内有如此大的建筑垃圾容量,却没有形成规模化的产业操作,这其中存在着什么样的困境?
管理机制不完善,粗放管理占主流。目前,建筑垃圾的资源化探讨更多的是学术上的。尽管有许多再生技术已经成熟,但很少有单位进行建筑垃圾综合处理,这些技术在全国范围内的使用也比较少。全国人大于1995 年11 月通过了《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要求产生垃圾的部门必须交纳垃圾处理费,但这种做法并没有根本性解决怎样处理建筑垃圾的问题。
建筑垃圾的取费较低,对抑制建筑垃圾产生作用微乎其微,而今越来越多的单位私下处理建筑垃圾,或者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任意倾倒。由于缺乏建筑垃圾处理的管理监督机制,政府往往束手乏策。我国的建筑垃圾综合治理能力不强,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绝大部分建筑垃圾在没有分类的情况下就直接拉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建筑中有许多能不再生资源没有经过回收就直接被处理掉,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间接地提高了生产成本。如今我国大规模的基础建设及住房的快速增长需求促成了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垃圾的增长速度也大大提高。而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土地成为稀有资源,建筑垃圾侵占越来越多的土地,从而引发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显然,以填埋为主的处理方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日益严峻的建筑垃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