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在现代社会中往往把拆除的旧料或者旧建筑统称为建筑垃圾。此一特定的话语权一方面理所当然地否定了拆除旧料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则将人们对此物品的关注焦点导引至所谓的“市容环境”问题之上。然而,“建筑垃圾”一词到底从何而来?它是在什么样的历史脉络下成为一个主流的话语权?而此话语权的出现又导致了什么样的后果?本文以北京为例,说明“建筑垃圾”作为一个主流的话语权其实是1980年代末期城市土地租赁市场成立后所导致的产物。
在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的北京,拆除旧料往往被官员们视为资源的一种。在当时的政府公文与报纸文宣中,拆除旧料往往被称为“房屋旧料”或是“拆除材料”。就辞义上来看,“旧料”和“材料”指的都是可以直接制成成品的物件。因此,这样的用语反应了在当时的官方认知里,拆除旧料是具有使用价值的物资,而非无用的“垃圾”。此外,在当时许多的建筑物拆除方案里,都附有关于拆除旧料回收、利用、存放的物资分配计划。透过这些物资分配计划,大量的拆除旧料被重新利用于城市建设中。许多在1950与1960年代所兴建的建筑物,例如地下防空洞、火车站、体育馆场、公园等等,都是利用回收后的拆除旧料兴建而成的。许多的墙砖和城土在没有经过政府许可的情况下,被单位或居民取走作为建房材料。这种老旧建筑遭到大规模拆卸解体的情形,反应的正是当时建筑材料供不应求的情况。在当时,许多脑筋动得快的北京居民,特别是那些从事废品生意的,在北京的大拆大盖里见到了获利的机会。他们开始向拆除单位以低价购买拆除旧料,再将其以较高的价格卖给有需要的建设单位。
当了现代化的21世纪,利用建筑垃圾制再生材料更多地是考虑到了环保等因素。建筑垃圾通过大型粉碎机——移动破碎站的加工,制成细碎的砂石碎粒,能够当作再生砂石骨料使用,重新用作建筑材料。这一举措,不仅解决了建筑垃圾的污染问题,还能够解决建筑材料短缺的问题,一举两得,环保绿色,是现代化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的最好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