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高速城市化发展的道路上,每年有大量的新建建筑,全年超过20亿平方米,甚至比一些国家的面积还要大,全球大约有40%以上的水泥和钢材都流入到了中国的建筑工地上。我国目前占全世界整体建设量的50%的左右,已经成为当前世界上基本设施建设量最大的国家,同时也成为世界上建筑垃圾量最大的国家。我国建筑垃圾在1991年到2005年期间,每产量从6600万吨上升到6亿吨,增长了近10倍的量。
浙江省的建筑市场一直处于全国实践水平,根据数据显示,2011年全年浙江省建筑业实现利润415亿元,上交税金450亿元,比上一年分别增长19.2%和24.0%。但是与它对应的建筑垃圾再利用市场就要萎靡的多,这些企业生产的“二次产品”却迟迟无法投入到国家的建筑行业大军中,一直处于边缘地位,利润非常低。
与发达国家相比,虽然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和应用技术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但这些技术并不是关键,首要问题出现在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市场不规范,缺少相关政策的引导与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过程牵涉了我国多个行政管理部门,需要这些部门的统一管理,协同配合,才能形成一个闭合的建筑垃圾处理链,真正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市场,单凭企业行为和市场运作在初期是很难实现的。相比生活垃圾处理,建筑垃圾主要存在下面几个问题:
(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
浙江省对建筑垃圾的处理方式还比较简单,不管建筑垃圾的组成成分,全部采用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处理,这种方式之所以这么流行主要是因为这样处理起来对建筑企业来说快速,节约成本。但是对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异常严重。
(二)难以对建筑垃圾在源头上实现控制
目前乃至全国对建筑垃圾的控制上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目前我国虽然颁布了几部关于如何控制建筑垃圾的法规,但整个法规还停留在通过交纳垃圾处理费,来控制建筑垃圾的产量,从而实现源头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的方式。很多发达国家曾经尝试过这种方式,但最终这种靠收费方法无法根本堵住建筑垃圾的源头,减少建筑垃圾的产量。主要是因为征收垃圾处理费不会对建筑生产单位其产生特别大的影响,如果采用建筑垃圾资源化来处理的话,短期的费用远远高于对建筑垃圾罚款的费用。只有在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的重要性有一定的认识,并且具有一定物质基础的条件下,并且建筑垃圾处理市场比较完善的基础下,各个建筑企业才能自觉的按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的流程来处理建筑垃圾。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近年来,随着网络和媒体对建筑垃圾问题的不断报道,我国政府和民众己经开始对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生行业有所认识和了解,但还没有引起市民和政府足够的重视。目前国外己经有了许多法律法规要求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对利用垃圾生产出来产品,国家提供一定的奖励和补助措施。但国内虽然己经有部分城市制定了地方法规,但都还停留在表面,没有对建筑垃圾如何利用更进一步的规定。政府也没有建立和完善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补偿机制,对垃圾处理企业给予适当的优惠,或依靠合理的价格和税收政策引导社会节约资源。总体来说,国家还缺乏完善的,能够对建筑垃圾产生部门起到指导性作用的具体规定。
除了政策原因外,建筑垃圾资源化过程中的经济投入上也不断制约着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进程,通过分析发现这主要是因为在浙江及其周边城市很多建筑工地的废弃物都交给运输公司后负责,而运输公司图省钱,基本上就找到块空地就随意倾倒。
虽然建筑垃圾再利用企业目前在浙江乃至全国生存环境比较恶劣,但市场前景还是非常光明。俗话说黎明前是最黑暗的时刻,不过现在黑暗的时候马上就要过去了。
近年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建筑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圾处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极大地促进了建筑垃圾再利用领域的发展,接着浙江、江苏、昆明、济南、西安等地也先后出台一些政策大力推广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技术,同时加大了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项目的投资力度,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发展空间。目前在浙江的台州,金华,丽水等地都己经准备购买了很多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准备开办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企业。